2022年,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堰市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施“拥江发展”战略、冲刺全国百强县(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常学常新,学以致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法律六进”巡讲重要内容,多管齐下,全面推进。二是组织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与运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2.明确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内容。研究出台《丹江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丹江口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压实了工作责任。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督办考核。紧盯指标任务推进工作,以考核促进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将政府工作部门原有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相统一。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实行“一张网”管理,“一张网”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2.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市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41个,设置办事窗口163个,可办事项1431项,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目标。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邮寄服务”便民措施,实现24小时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完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防止以罚代管,激发市场活力。全市25家行政执法机关均制定了“四张清单”,其中:免于行政处罚316项,减轻行政处罚114项,从轻处罚189项,免于行政强制54项。
4.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出台《丹江口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市2022年工作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职级晋升、立功授奖、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考核落后单位实行干部召回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5.持续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对51个证照2253项事项实行“减材料”标注,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名称要素标准化、免提交;持续“减流程”,对全市1431件业务办理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实现“零跑腿”事项1371项,跑一次事项60项;持续“降费用”,兑现197家企业奖励资金共计913.2万元,涉企保证金由10项压减为4项,减少工程质量保证金200万元,为100家小微企业减免房租62.1万元,为359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47亿元。
6.加快先行示范创建。对标先进标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企业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我市成功创建并持续推进“转改直”、探索劳动争议速裁、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探索企业集群注册改革等8项改革事项被确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2项改革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
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2022年共审查政府涉法事务82件次,提出修改建议150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8件,取消证明事项3项,保留证明事项124项。
(五)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化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和基本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执法要求,切实强化各相关部门责任意识,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用语、注意事项等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法治责任。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为依托,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率。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应用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共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120余场次,法治宣传活动315场次,受众4万余人。先后在湖北日报客户端、十堰长安网、丹江口水都网等媒体网站发表法治宣传信息240条,广泛宣传丹江口法治建设新成果。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巩固党政企事业单位、镇(办、处、区)、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成果,发挥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以来,政府系统共聘请法律顾问130余个,接待法律咨询7354人次,办理司法鉴定94件、法律援助322件、公证490件,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案件746件。
3.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办结2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9件,行政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4.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信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5.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帮助教育。今年以来,新接受矫正对象151人,刑满释放人员361人;现有矫正人员186人,安置帮教人员1211人,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6.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共3154件,成功率达99%。
(七)完善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效能。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坚决遏制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今年共抽查卷宗30件,合格率达100%。
2.强化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
3.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把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探索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归类办结管理机制。
(八)推进政务公开,确保阳光行政。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将政府行政职权事项、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及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2022年度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增强政府系统法治意识。坚决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学习计划并进行集中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重点,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习6次。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关键少数”领导责任,建立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
(三)切实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采取会前学法、举办法治讲座、集中教育培训、自学自修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长江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2年12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宪法》。
(四)强化督促考核。立足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全市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顺利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十堰市委的法治督察,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和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仍需加强。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堰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行政案件败诉约谈,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领导责任。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丹江口、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内容,督促制定自由裁量权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五)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全面深化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强化信访依法治理和诉讼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壮大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全面提升调解能力,进一步激发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推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特此报告。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