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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3-0016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16:37:32
发布机构
中共丹江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2022年,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堰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丹江口建设,为实施“拥江发展”战略、冲刺全国百强县(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1.强化党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和协调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2.统筹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十堰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听取全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丹江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丹江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丹江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3.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丹江口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转发《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的通知》,印发《丹江口市2022年法治建设平时考核暂行办法》《丹江口市法治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平时考核及法治督查情况、年终述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履职能力

1.落实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学法4次,市政府常务会学法4次。

2.开展法治培训。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8课时,培训科级及以上干部100余人。

3.维护法治权威。市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市委常委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2场次。

(三)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防控政府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共审查政府涉法事务82件次,提出修改建议150条。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市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41个,设置办事窗口163个,可办事项1431项,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目标。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邮寄服务”便民措施,实现24小时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坚决遏制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今年共抽查卷宗30件,合格率达100%。

4.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办结21件。协调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9件,行政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5.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将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及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领导小组。锚定“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县市”目标,出台《丹江口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市2022年工作方案》,实施“200条”工作举措。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职级晋升、立功授奖、奖金发放、干部年度考核比例挂钩,对考核落后单位实行干部召回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持续“清文件”,今年以来,通过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文件8件,取消证明事项3项,保留证明事项124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50项),15家单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项6万余件;持续“减材料”,对51个证照2253项具体事项实行“减材料”标注,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名称要素标准化、免提交;持续“减流程”,对全市1431件业务办理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实现“零跑腿”事项1371项,跑一次事项60项;持续“降费用”,兑现197家企业奖励资金共计913.2万元,涉企保证金由10项压减为4项,减少工程质量保证金200万元,为100家小微企业减免房租62.1万元,为359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4677万元。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转供电违法加价行为查处力度,清退违规收费12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明确对53类210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4.加快先行示范创建。对标先进标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企业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我市成功创建持续推进“转改直”、探索劳动争议速裁、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探索企业集群注册改革等8项改革事项先行试点。

5.加大投诉查办力度。建成“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受理企业诉求35件,办结20件,跟踪督办15件。常态化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股室)活动”,对46个部门、98个股室开展评议活动2次,对评分在91分以下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落实,倒逼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

(五)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1.市法院坚持“三个面向”基本要求和“两便”原则,积极组织就地开庭、巡回办案活动。依托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求。今年以来,法院共受理案件6187件,办结5498件,涉及标的5.2亿元,结案率为88.86%。

2.市检察院审结案件455件549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6件50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54%。审查批准逮捕51件69人;审查起诉案件525件687人,提起公诉294件359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64件193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

3.市公安机关接出警61722起,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42起,办理治安案件2837起,破获“八类”案件87起,抓获各类刑事、行政违法犯罪嫌疑人3779余人。

4.司法行政机关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助教育。今年以来,新接受矫正对象151人,刑满释放人员361人;现有矫正人员186人,安置帮教人员1211人,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和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推动普法活动落地落细。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120余场次,法治宣传活动315次场,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受众3.8万余人。

3.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遴选“法律明白人”530人,开展培训50余次。

4.广泛宣传推介法治建设新成果。借助新媒体推介法治建设成果,形成普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十堰长安、十堰司法等媒体发表法治宣传信息500余条。

(七)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治保障

1.打造“律师在行动”品牌。建立激励、联动、保障“三大机制”,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体检、大服务“四大活动”,累计减免企业法律顾问费500余万元,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审查合同、提出建议,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2.提高公证法律服务效率。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证办事效率的意见》,明确提出“135”工作日出证目标,即对42项涉外和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出证时间分别压减到1、3、5个工作日,力争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党政企事业单位、镇(办处、区)、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成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印发《丹江口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治大宣讲活动方案》,在六里坪工业园和水都工业园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活动,满足企业、群众法律需求。今年以来,签订法律顾问协议130余家,接待法律咨询7354人次,办理司法鉴定94件、法律援助322件、公证490件。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案件746件。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解决。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信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今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件38件,已化解32件,还有6件正在化解。

2.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共3154件,成功率达99%。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督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各部门法治建设进展不平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日常督查力度不够大;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常态执法还需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十堰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依法治市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制”落细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共丹江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