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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ndbg-2019-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10日 15:23:00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2018年,丹江口市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十堰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法制工作要点,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镇(办、处、区)及政府各部门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培训宣传。我市始终把法律知识培训宣传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电子屏、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创建法治政府的主流意识和舆论环境,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依法行政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坚持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二是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如今年3月初,市政府组织全市46个行政单位及20个镇(办、处、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集中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通过对市法院一起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的观摩,以案说法,开展了相关法治政府建设暨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抓好普法工作。围绕建设和谐丹江口,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青少年提升法律知识,认真开展了“五进五建”系列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着力提升全市法律知识水平,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1.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议事机制,规定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决策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凡市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务文件、事项,事前一律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关系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等重大问题决策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

 2.规范文件清理制度。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市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备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备和清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源头上减少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现象的发生,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效率,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来,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先后开展了以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涉民营经济发展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加强产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管理

 1.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及时纳入市级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出现管理“真空”。同时,我市进一步做好乡镇权力清理工作,规范基层政府组织行政行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我市积极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发展营商环境。继续规范进驻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及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房产局等6个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单位的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完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网上审批”,对重点项目、工业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考核,通过“电子协同审批平台”,对各类政务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环节和时效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不定期发布通报,促使部门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3.开展专项活动,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法制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8年在全市开展对各类证明事项的规范清理工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继续开展电视访谈活动。针对群众和媒体反映较多的涉及不动产登记、工商办证、公安执法、卫生许可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通过《百姓问事》等电视访谈节目,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直播解答,不断提升行政工作水平,强化责任担当,监督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履职履责

 1.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相关规定,按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十堰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已审结的5件案件,均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协商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今年以来,参加涉政府的应诉案件1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2件),已应诉的1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已审结5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2件,撤诉2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

 3.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我市积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和检察院分别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衔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定期通报办案情况,积极推进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及智慧执检试点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共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3次,全市所有41家行政执法单位均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与检察机关实现信息网络共享,实现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实时监督,避免了“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还不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还需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杜绝滥用职权,防止随意决策。

2.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按照省、十堰市有关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整合考核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以考核促工作,不断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公布、备案、清理等各项工作,保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符合程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期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多种形式,促使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掌握基本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对依法行政认识,自觉依法履职,用法治思维解决行政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5.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办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6.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打造创新型法制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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