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丹江口市2021年度第26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636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3月29日批准同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丹江口市2021年度第26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蒿坪镇蒿坪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3500公顷,其中,农用地0.3500公顷(含耕地0.3191公顷)。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的方式。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