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据(2021)鄂0381执39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新港大道东侧“丹江口市中银广场”三号楼3#-1-101、3#-1-201房屋预告登记至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因该房屋已预告登记在十堰市奥达典当有限公司名下,预告登记证明号为Y20130656、Y20130657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现予以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