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我市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为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范围对象。这次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房屋。各乡镇办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摸清本辖区居住在危房中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的详细状况,并逐户造册登记。
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农户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组公示、乡镇办审核、市级审批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迫命令,严禁优亲厚友。基本程序为农户向乡镇办提出申请,乡镇办审核后集中报市建设局审查,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严格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家庭几代同堂、人口较多的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新房建起后,旧房必须拆除,不得一户两宅。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着重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建房户合理选址、按图施工,选择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或有从业资格的个体工匠承建,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采用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市建设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附:丹江口市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丹江口市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一 | 组织领导 | 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主抓。 | 各乡镇办、林区,市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 |
二 | 对象审核 | 认真做好危改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危改对象必须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或一般困难户。 | 各乡镇办、林区、市民政局 |
搞好拟改造危房的鉴定工作,纳入改造的必须是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 各乡镇办、林区、市建设局 | ||
三 | 程序管理 | 严格按照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村组公示、乡镇审核,相关部门审查的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 各乡镇办、林区 |
四 | 建房管理 | 1、搞好危改农户建房选址,避免在地质灾害易发或其他危险地带建房,防止滥占耕地。 2、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引导农户选用正规图纸、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和合格的建筑材料,搞好建筑节能。 3、督促危改农户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1月底完成当年危改任务。 | 各乡镇办、林区、市建设局 |
五 | 资金管理 | 加强危改资金管理,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足额兑现给危改农户,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 各乡镇办、林区、市财政局 |
六 | 档案管理 | 认真做好危改农户的档案管理工作,按住建部要求的纸质档案内容建档,一式三份,村、乡(镇办林区)、建设局分存,并妥善保管。 | 各乡镇办、林区、市建设局 |
七 | 信息报送 | 一月向市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报一次工程进度,半年报一次工作小结,一年报一次工作总结,一年报3条以上危改简讯,发表2条以上新闻稿件。 | 各乡镇办、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