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鄂公管委[2019]1号)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方案》(鄂公管委发〔2023〕1号)文件精神,将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公开征集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现就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工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所有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集内容
(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腐败问题情况:
1.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谋取私利或者索取、收受贿赂;公职人员干预招投标活动谋取私利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2.投标人或者社会个人向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利益输送、行贿;
3.“标贩子”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行贿;
4.招标人通过在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明标暗定、规避招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输送;
5.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财物好处、受贿为他人谋取中标;接受利益相关人托请,不正确履职,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标贩子”等串通谋取中标。
(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开展业务不专业、不守法守规等情况:
1.应当公开招标项目不招标,或拆分项目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文件制作时,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向特定投标人泄露采购项目应保密的相关信息;
4.非业主评委会成员不是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
5.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区别对待,为特定投标人提供方便;
6.未按法定的开评标程序组织招标活动;
7.评标(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的言论,干扰评标(审)专家独立评标(审);
8.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合同等信息;
9.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问题;
10.中标人合同履约期间,存在非法转包、分包、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招标实质内容的合同(协议)、阴阳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三)评标专家开展业务不专业、不守法守规等情况: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评标工作中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3.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好处,或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5.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假借澄清说明透露有关信息,或澄清说明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澄清说明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8.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9.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10.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情况:
1.不按规定受理业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2.泄露抽取评标(审)专家所属地、签到时间、抽取专业等相关信息;
3.开标前泄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开标结束后不按规定时间退回投标保证金;
4.不按规定保存进场交易项目档案资料(含音视频监控资料等),故意破坏、篡改应保存的档案资料或开评标相关设备;
5.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到位;
6.开评标过程中,为他人围标串标提供帮助。
三、征集渠道
广大群众和市民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监督及管理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19-5208778 0719-5208233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大楼二楼201室、205室
电话:0719-5218277
市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
地址:丹江口沙陀营路39号市委大院原档案局4楼406室、407室
电话:0719-5202802
欢迎各界朋友积极投诉举报,提供问题线索。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须承担法律责任。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