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表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及时限要求 | 责任主体 |
招标投标项目信息 | 1 | 审批核准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备案证 | 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即时发布,长期 | 市发改局 |
2 | 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预算金额,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公告期限为5个日历天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3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预算金额;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公告期限为5个日历天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4 | 评标结果、中标结果 | 招标人、监督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定)标候选人名称、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评标报告、资格审查材料、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其他;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评标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束后2个日历天内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日历天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应当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6 | 更正事项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招标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7 | 招标合同 | 批量集中招标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招标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招标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招标人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招标合同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招标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的名称、项目编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8 | 终止公告 | 依法需要终止招标活动的,应当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等 | 无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监管处罚信息 | 9 | 处理决定 | 监督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 | 行政审批局 |
10 | 考核结果 | 监督部门对招标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集中招标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 | 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 | 行政审批局 | |
11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处理日期、执法机关名称等。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 | 应当不晚于次月10日前公告 | 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