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叶丽、计耀春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Y20131891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号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丽、计耀春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