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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建富、饶永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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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16:11:00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文号

   本人杨建富、饶永勤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三官殿办事处中街幢号:1,单元:2,房号:201,证号为:720073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号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建富、饶永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