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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433020/2024-467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09:56:14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江口监管支局
文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委、十堰市委、丹江口市委工作要求,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持续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湖北省创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普惠金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实现我市普惠金融工作各项发展目标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安全的普惠金融服务。

(二)主要目标

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具体包括:基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和美乡村建设、山区特色农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加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

二、推进措施

2024年主要是立足于开展普惠金融“十个一”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一)建立一个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一个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协调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构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沟通衔接,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发挥货币、监管、财税、产业等配套政策联动效应,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重点工作进展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一个工作专班。

为更好推进我市普惠金融向纵深开展,需要建立一个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丹江口支局、辖内各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金融办。

(三)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签约。

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暨首贷中心为依托,为全市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普惠金融增值服务,重点加强小微企业政银企对接服务,通过各类线上加线下服务模式,服务于我市重点企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针对我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各家银行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开展协调对接,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组织各银行金融机构行领导、部门主管、信贷人员集中参与,对我市近两年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所涉企业信贷服务开展集中签约。

(四)建立健全一套“301”、“1351”金融服务模式。

以线上“301”模式+线下“1351”模式为主,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主体方式。对于重点企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企业加强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重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融资需求,采用线上“301”(即3分钟申贷、0人工干预、1秒钟放款)和线下“1351”(即1日内受理、3日内尽职调查、5日 内初步授信审核、1日内反馈结果)的贷款模式对有需求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融资贷款“极速”服务模式,通过线上创业者的银行流水、经营情况等数据作为征信工具,数据跑路“减环节”,仅需一部手机,就可完成从申请到放款的全部流程。

(五)一体推进金融宣传活动。

一是大力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揽储、洗钱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宣传。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发现和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揽储、非法发行债券等非法金融业务。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涉恐融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健康养老、乡村振兴、财富管理等领域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加大依法查处工作力度,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加强金融从业人员行为管理,防止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多部门协作联动,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提升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稳步建设金融教育基地、投资者教育基地,推进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全生命周期财务管理理念,培育消费者、投资者选择适当金融产品的能力。组织面向农户、新市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化产品使用能力,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六)创新一个特色水产业供应链产品模式。

丹江口市作为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拥有得天独厚充裕优质的水资源,做大做强水产业水经济十分重要。辖内共有农夫山泉、武当山水、武当酒业等众多水资源利用企业,为更好地为各种水产业、水经济、水资源利用企业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需要根据水产业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制,打造各具特色的水产业供应链产品模式,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市各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不断探索开发诸如企业取水权、用水权、排污权、产成品及设备抵质押贷款,订单贷款,政采贷,税易贷等诸多信贷产品,保险机构也可以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因企施策,不断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的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支持民营、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

(七)开展一次整村授信回头看活动。

强化农村支付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偏远地区惠农支付业务覆盖面。推动新兴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参与信用环境建设途径,稳步推进“党建+信用”示范村试点。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依法依规采集农户信息,不断提升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鼓励开展“整村授信”开展一次整村授信回头看活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推动地方征信平台逐步归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强信用教育,完善对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优化信用生态环境。

(八)开展一项专题学习调研。

做好经济金融监测评估工作的前提是不断开展调查研究,要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探索开展以区域、机构为对象的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加强企业调研走访,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需求、融资获得调查分析。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对了解掌握的金融机构信用信息情况应用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运用监测评估。

(九)开展一项普惠金融工作提质升级活动。

实施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企业三年提升行动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巩固深化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价成效,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产品满足民营、小微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首贷服务中心、普惠金融服务港湾、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站实现各镇(办、处、区)全覆盖。建立金融、科技、产业、财政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加大制造业民营、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

(十)建设一个科创型企银担合作机制

优化普惠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断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以奖代补等支持力度,通过名单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主业,提升担保服务能力。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稳步扩大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规模。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深入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市建立健全支农支小贷款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