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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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确定城区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城区绿化规划,编制并实施城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的划定工作,负责对绿线依法进行管理。
(三)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绿化带及园林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城区市属、驻市各单位管界内的单位附属绿地,单位、私营自建公园、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依法审批城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风景林地和绿化带等绿化工程方案;依法审批城区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参与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会审;负责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小区、单位庭院附属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城区因建设需要树木移植、砍伐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勘察和初审,前置条件完备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六)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调查、统计、建档及对古树名木养护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做好园林绿化行业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和人才开发、园林绿化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八)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动物科普教育宣传工作,负责绿化统计、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红线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配套公用基础设施管理。
(十)负责组织指导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包括内设科室及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等)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后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印鉴管理、会务组织、信息宣传、年鉴编纂、档案管理、智慧园林、机要保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财务统计报表编制、填报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财产的管理、办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的报批手续;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议(提)案办理和回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侵占公共绿地、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行为;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事项的实地核查、现场勘验和初审;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承办涉及信访案件审理、诉讼、听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区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专项规划;负责园林绿化技术指标的统计和填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参与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会审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调查、统计、建档;负责城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招投标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城区绿化股。负责城区道路(含沙沟河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的日常管护工作;研究拟订城区道路绿地的管养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苗圃和花圃日常生产和管护工作;负责城区苗木花卉培育、生产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城区公园股。负责金岗山公园、西城山公园、沧浪洲湿地公园的日常管护工作;研究拟订公园绿地管养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广场游园股。负责城区(含沙沟河沿线)广场、街头游园(“口袋”公园)的日常管护工作;研究拟订广场、游园管养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重大活动的景观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园林中心核定编制40个,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9人,退休69个。其中:领导班子成员4个,专业技术人员17个,管理人员4个,工勤人员8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均为711.99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均为832.32万元,与2024年预算收支数字相比,减少120.33万元。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年中调走7人,在职退休1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120.3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11.99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字相比减少120.33万元。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年中调走7人,在职退休1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120.3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1.99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字相比减少120.33万元。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年中调走7人,在职退休1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120.3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99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字相比减少120.33万元,减幅14.46%。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年中调走7人,在职退休1人,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120.33万元。
(1)基本支出611.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7.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10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聘请的临时性人员劳务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字相比减少0.5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接待省、十堰市主管部门督办检查,预计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三公”经费支出项目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单位运行经费预算24.12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无变化。其中:办公费4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3万元,劳务费2.32万元、工会经费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7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计支出总额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元。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相比增加12000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增加原因:根据主管部门安排本年需更新国产电脑2台,每台预计600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单位占有使用公务用车数量0台、其他车辆数量4台(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管理如:浇水、施肥、喷施农药等)、大型专用设备套数0台套等。2025年预计更新国产电脑2台,每台预计6000元;空调2台,价值每台预计6500元,预计通用设备资产价值增加25000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金额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是单位2025年其他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湿地公园已建成绿化面积5000亩正常绿化养护,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日常使用维护,保证完成年度各项绿化工作,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缴费年金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