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4-06568
主题分类
国家安全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10:01:50
发布机构
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丹国土安办﹝2024﹞2号

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的通知

各镇(办、处、区),市直有关部门:

受高空槽和地面冷空气影响,1月31日我市出现降雨,2月1日转雪,截至2日16时大部累计雨雪量5~8毫米,城区6.8毫米,目前大部积雪深度2~5厘米,最低气温降至-6~-4℃,48小时降温幅度达710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月3日7日,我市持续低温阴雨雪天气。后续累计降雪量1015毫米,最大积雪深度可达510厘米,中高山地区积雪深度可达13厘米以上,2日夜间到3日白天,中雪3日夜间到4日上午,大到暴雪。4日下午,中雪转阴。5日,阴天间多云为主。2月6-7日,大部阴天,有零星小雪。最强降雪时段为3日夜间到4日上午。连续多日平均气温在0℃左右,最低气温可达-6-3℃。持续低气温雨雪冰冻天气,诱发地质灾害风险较高。自然资源部、省十堰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先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经会同气象等部门对后续强将雪天气的预报会商研判后,决定于2024年2月2日10时时启动我市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响应期间,各镇(办、处、区)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扎实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极值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和人员转移避险等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加密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指挥前期安排的5个督导组继续按照部署安排对各镇(办、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应做到“五必须”

         丹江口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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