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3-5855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17:09:45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丹国土安办﹝2023﹞13号

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处、区)、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9·21”“10·12”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提升矿产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定了《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江口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118

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

违法行为集中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9·21”“10·12”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提升矿产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丹江口市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决定在我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11月至20243月,为期5个月。

二、督查内容

是否存在矿业权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违规勘查开采,违反开发利用方案施工、越层越界开采、超越批准矿种范围开采、私挖盗采、无证采矿等八类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的,是否通过炸毁或永久性封堵的方式进行彻底封堵,设立警示标语,有条件的地区安装摄像头进行全天候监控。

对已停工停产停建矿井存在盗采隐患的,是否由镇(办、处、区)责令责任主体采取措施落实责任。

是否有在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利用企业厂房和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盗采矿产资源的情况。

对非法开采、运输、加工、回放、销售矿产品的,由公安、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发改、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是否依法采取断电断水、强制拆除、捣毁设施等措施,对盗采工具、矿产品、运输车辆、设备进行没收、扣押、查封,没收违法所得。是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督查方式

由各督导组每月组织开展实地督查,进一步压实各自然资源所监管责任和各镇(办、处、区)属地责任。每个督导组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地区和企业要重点查、重点督。各镇(办、处、区)政府要配合督导组,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台帐,如实填写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盐池河镇、白杨坪林区、牛河林区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治卿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派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君锋(13617193773

第二组:均县镇、六里坪镇、官山镇、三官殿街道办事处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军

成员单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派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辉(13035267517

第三组:丁家营镇、浪河镇、龙山镇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刘远明

成员单位:市林业管护中心派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智鹏(13636191391

第四组:凉水河镇、石鼓镇、土关垭镇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谢靖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派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彭宪成(18971929267

第五组:习家店镇、蒿坪镇、大沟林区、丹赵路街道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陈永刚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派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皓(18120375332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查阅资料台帐,组织现场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督查组时间安排、工作用车由组长单位统一调配。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督查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治到位,加大对历史上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突出地区、现有和关闭废弃矿山、盗采点的核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作风建设,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中渎职失职、瞒报漏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坚决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公职人员参与或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违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事故的,既要从严追究盗采组织者、参与者的法律责任,也要从严倒查监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督查组成员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督查工作,参加人员为各自单位日常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20231115日前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见附1);各督查组联络员在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填报《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查情况汇总表》见附2。发现重大情况要一事一报,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朱翔宇,联系电话15971853518

附件:1.联络员名单反馈表

2.丹江口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督

查情况汇总表

3.重点督查矿山企业情况表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