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3-47232
主题分类
国家安全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14:36:09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文号
丹国土安办﹝2023﹞10号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督查检查通知

各镇(办、处、区)、各专委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国土(地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重大隐患事故排查2023年专项行动,根据市领导安排,经研究决定,对“两节”期间全市国土(地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查组见附件),现将具体督查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二、督查对象

各镇(办、处、区)及自然资源所国土(地质)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内容

结合《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丹国土安办﹝20239〕文件要求确定以下督导内容。

1. 各镇(办、处、区)和各自然资源是否结合自身职责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及措施。

2. 各镇(办、处、区)和各自然资源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节假日期间对全市47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57处红色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排查的情况。

3. 各镇(办、处、区)和各自然资源所对国土(地质)领域重大事故2023专项行动排查情况,是否进行统计汇总,并由专人督导整改,确保问题形成闭环管理。

4. 各镇(办、处、区)和各自然资源所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地质灾害事故报告。

5. 各镇(办、处、区)和各自然资源所对拟进行搬迁避让的12处42户(大沟林区113户、盐池河镇47户、龙山镇11户、六里坪镇27户、官山镇15户、习家店镇11户、均县镇28)组织人员撤离,并实地查看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查阅台账资料,组织现场核查,督查时可请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帮助排查隐患。

(二)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统筹负责本组人员召集、车辆调配、日程安排。督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从简务实、廉洁自律,以“实地督、重实效”为主要任务目标,严肃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点和督查情况每天17时前以工作小结形式电子版报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将有关问题交办至各镇(办、处、区)及相关部门,形成安全简报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30051)

附件:中秋、国庆节期间国土(地质)领域安全生产督查分组

丹江口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