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根据丹江口市安委会转发《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十堰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安办发〔2022〕8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丹办发〔2021〕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履职尽责
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股室业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二、压实职责,强化牵头负责
通过梳理,全市14个安全生产专委会涉及我局各项业务工作领域,工作任务涵盖面广、任务量大,为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按照我局在各专委会职责分工、各股室工作职能职责及“三管”要求,现就全市的14个专委会对应我局内部牵头科室进行了明确(见附件)。即日起,市安办和各专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均由各对应的牵头股室负责抓好落实,牵头股室需主动对接相关专委会了解相关任务,需要其他科室配合的,牵头股室应主动对接,负责汇总各股室相关工作情况,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向各专委会报送,同时将报送资料报局安办存档备案。对市安办及相关领导下达给我办的安全方面工作任务,我办将根据任务内容及时督促相关股室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每季度不因工作落实不力,被其他专委会扣分。
三、杜绝推诿,强化责任追究
各股室要按照《市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禁推诿扯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不按要求报送情况的,将及时移交给机关党委进行严查严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4个专委会工作对应牵头科室明细表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好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