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大局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风险预判
我市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防治重点区之一,现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 472处,按灾害类型分:滑坡316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150处;按灾害规模分:大型8处、中型137处、小型328处;威胁的人口约1.8万人,受威胁资产约18亿元;其中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169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174处,威胁人口约1300户6500人,威胁资产约8亿元。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空间上地质灾害分布18个镇(办、处、区),数量最多的依次为:六里坪镇、习家店镇、均县镇、龙山镇。
二是时间上主要集中在“七上八下”主汛期及“华西”秋汛。我市地质灾害发生与降雨密切相关,汛期地质灾害呈高发态势,占全年的80%以上,特别是特大暴雨、持续降雨和局域性“砣子雨”是地质灾害高发期。
三是居民建房和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工程建设对地质灾害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I级)、小型(V级)地质灾害四级。
(一)特别重大地质灾害(I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或能造成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二)重大地质灾害(Ⅱ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三)较大地质灾害(I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V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产地质环境股,陈永刚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气象预警组、疏散避险组、应急调查组、后勤保障组、舆情信息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负责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研判成灾原因,审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和相关镇(办、处、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各镇(办、处、区)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建议;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1.气象预警组。
组长:马远哲
成员:李娜,各所负责人
负责对天气形势开展会商研判,就灾害性天气对地质灾害的影响情况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及时发布预警,并为现场救援提供气象服务。
2.疏散避险组。
组长:陈文东
成员:胡捷,各所负责人
一旦出现灾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责任主体,及时将受灾或受威胁的群众撤离至安全地点,确保群众安全。
3.应急调查组。
组长:王皓
成员:罗勇,各所负责人
一旦出现灾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责任主体,开展应急调查和巡查,评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为预警发布、解除等提供技术支撑。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马远哲
成员:各所负责人
科学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责任主体,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为参与抢险救灾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舆情信息组。
组长:胥克强
成员:刘玉涛、王浩然
负责及时掌握险情灾情信息,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最新情况,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发布工作。
四、应急响应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事发地镇(办、处、区)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立即对灾害现场采取必要的现场警戒、人员财产撤离、应急工程排险等措施,实施先期处置,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将险情或灾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指挥部对灾情分析后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一)一、二、三级应急响应
出现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在国家、省、十堰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立即启动我市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部署和开展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救灾工作。
(二)四级应急响应
出现一般(V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市政府立即启动我市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并由市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市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民政、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人员,并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五、应急处置
(一)迅速撤离受威胁区域的群众,并转移至安全地点。
(二)设置警示牌、警示带,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人员进入。
(三)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当地政府采取处置措施。
(四)根据专家现场调查意见提出先期处置方案。
附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小组名单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