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龙山镇白蛇沟村卫生室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索引号
011433020/2025-130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17:51:34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宋体

案件名称丹江口市龙山镇白蛇沟村卫生室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 - 5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丹江口市龙山镇白蛇沟村卫生室
地  址丹江口市龙山镇白蛇沟村五组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文芳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柯波
违法事实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时间超过2天)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进行处罚,遵照《湖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162规定,按照轻微违法类型裁量。
行政处罚内容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5日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