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者信息相对闭塞、辨别能力相对较弱、对价格较为敏感等特点,将“黑手”伸向农村市场,导致农村地区成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了提高农村常见假冒伪劣食品风险防范常识,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警惕!农村常见假冒伪劣食品“陷阱”
(一)“山寨”食品
特点:包装模仿知名品牌,名字、图案“打擦边球”,如“康帅傅”方便面、“粤利粤”饼干、“旺子”牛奶、“营养直线”等,价格通常较低廉。
危害:原料可能劣质、生产工艺差、营养不达标,还可能侵犯正规品牌权益。常见于儿童零食、饮料、乳制品等。
防范:仔细辨认品牌名称和图案细节,不贪图小便宜,购买时多看一眼、多问一句。
(二)“假冒”食品
特点:完全伪造正规品牌、合格产品或特定品质,包括假酒、假肉制品、假食用油、假乳制品等,可能品牌、原料、认证都造假,甚至过期翻新。
危害:可能掺入有毒有害物质(如工业酒精、劣质油、非法添加剂),营养价值低,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严重危害健康。
防范:对来源不明、价格异常低廉的名牌产品(尤其是酒、油、奶粉等)保持高度警惕,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购买。
(三)“三无”食品
特点:无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志)和质量合格证。常见于散装糕点、调味料、散装白酒、小作坊儿童零食。
危害:原料质量无保障,生产环境脏乱差,添加剂滥用或非法添加、微生物超标风险极大,是食品安全的重灾区。
防范:坚决不购买“三无”食品!购买散装食品也要看清容器上的标签信息是否齐全。
(四)过期食品与腐败变质食品
特点:过期食品指超过包装标注保质期,或日期被涂改、篡改,常见于零食、乳制品、面包等,感官明显异常,如发霉、发臭、变色、变味、发粘、胀袋等,常见于蔬果、肉、鱼、奶制品。
危害:油脂酸败、微生物大量繁殖,产生毒素,食用后极易引起腹泻、呕吐、食物中毒。
防范: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警惕日期模糊、有涂改痕迹的食品。坚决不购买、不食用过期或感官明显异常的食品。
(五)虚假宣传与违法宣称功能食品
特点:糖果、饮料、茶、酒等普通食品被虚假宣传能“降血糖”“抗癌”“减肥”“增强免疫力”等,暗示或明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危害:可能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如西布曲明、降糖药等,欺骗消费者,延误正规治疗,危害生命健康。
防范: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功效!保健食品有“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警惕“神效”宣传,不轻信口头承诺。
二、细心!选购食品牢记“四要四不要”
(一)“四要”。
一要到正规渠道购买: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便利店。谨慎购买来源不明、价格异常低廉的食品。
二要细查包装标签:看包装是否完整清洁。仔细辨认日期打印是否清晰、牢固,有无涂改、粘贴覆盖痕迹。不买过期食品。看清是否有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志)。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进口食品要有中文标签。警惕印刷粗糙、字迹模糊、与知名品牌“神似”的包装。
三要观察食品外观气味:看颜色是否自然,闻气味是否正常,查状态有无结块、粘连、杂质、霉变等。警惕颜色过于鲜艳、香气刺鼻或异味明显的食品。
四要主动索要留存凭证:购物后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等凭证。
(二)“四不要”。
一不要贪图便宜: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食品,风险极高。
二不要购买“三无”产品:缺少关键标识的食品,坚决不买。
三不要轻信夸张宣传:对宣称“包治百病”“神奇功效”的普通食品保持警惕。
四不要购买感官异常食品:色、香、味、形明显异常的食品,再便宜也不要。
三、留证!发现违法行为勇敢维权
如果您购买到或发现商家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做到:
一要留存相关证据。保留好问题食品(尽量保留原样)、购物凭证(发票、收据)、问题食品包装等。
二要依法投诉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0719-5236315,或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鼓励通过网站、APP、微信小程序多渠道进行举报。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参与和监督,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不法分子的有力打击,也是对自身和他人健康权益的有效保护,让我们擦亮双眼,理性消费,共同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