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5年第35期)

索引号
011433020/2025-3591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15:00:10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号


根据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第一中学均州校区食堂使用的面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5年05月14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丹江口市第一中学均州校区食堂使用的面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6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06月0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丹江口市第一中学均州校区食堂。工作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不得使用未经洗净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第一中学均州校区食堂该批次不合格面碗的原因:洗餐具人员在对餐具使用洗洁精洗涤后清洗时间较短,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清洗后没有控干餐具内的残留水分。整改措施:该校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在冲洗餐饮具时用清水至少冲洗三次,控干餐饮具内的残留水分后在进行消毒,按规定的消毒要求和消毒时间进行餐饮具消毒,保障今后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达到合格要求。该校已整改落实到位。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