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整治在行动 市交警部门积极配合执法

日期: 2017-09-21 09:01:00
周俊沁 程德国 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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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巡逻力度,对于被社区或市容市貌管理单位确认的 “僵尸车”,及时进行依法拖离处理,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整治。

  行动首日,有23辆“僵尸车”车主在收到警告后自行开离,交警实施拖离了9辆。这些车辆主要集中于生产中路、生产南路和均州路。

  一段时间以来,在城市道路、街巷和社区等公共区域内,一些车辆长期停放,无人使用,无人认领。有的占用公共绿地、停车位,有的不仅影响了公共道路的正常通行,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了道路“僵尸车”整治行动。首先由社区或市容市貌管理单位辖区内“僵尸车”的数量、停放情况、车辆号牌等进行排摸汇总、信息核实等,以此来对“僵尸车”身份进行确认;随后由交警部门对这些“僵尸车”逐辆进行拍照固定,并想尽一切办法与车主取得联系,同时通过车架号码核对车辆相关信息,以排除车辆盗抢嫌疑;最后,交警部门再依法对车主失联或是拒绝开离的“僵尸车”依法进行拖离。执勤交警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僵尸车”均系无牌车且已报废,不少车辆已经联系不到车主了。

  然而这些由车主开离或是交警拖离的“僵尸车”究竟该如何处理呢?很多车主也犯了难。为了解决车主的这一疑问,我市交警部门车管民警给出了答案:“如果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或需要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车辆回收公司回收,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因违法停放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实施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责任编辑: 丹江口_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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