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活动“保驾护航” 逾期付款约束机制再提效

日期: 2024-03-15 11:25:00
通讯员 王振
来源: 水都网

近日,湖北鸿晟诚建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后,在出具发票一天内,就收到了工程款项。 

 

据悉,湖北鸿晟诚建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丹江口库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由市林业管护中心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双方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在完成项目四期工程建设并履约验收合格后,该公司在出具发票一天内就收到了工程款。 

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合同款资金支付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市财政局深入研究,强化监管,近期出台新一轮政策,从四个维度对采购人资金支付行为约束监督,同时加大对采购人检查督促力度,推动政策走实走深。 

 

市财政局出台制度规定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延迟支付采购合同资金的采购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对供应商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其失信信息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实施失信惩戒。并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对失信采购人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其依法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政策落实成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丹江口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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