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办理机构:市国税局 |
事项编码 | |
实施主体 | 市国税局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事项类型 | 行政服务事项 |
办理条件 |
无 |
所需材料 |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 2、办结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
办事窗口 | 市国税局 服务地址: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北京路1号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52293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冬季) 15:00-18:00(夏季) 交通路线:请乘坐7路,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