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事项编码 | |
实施主体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律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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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理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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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2.审查;3.决定;4.办结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时间除外) |
时限说明 | |
办事窗口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5210981 办公时间: 交通路线: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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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